毫无疑问,这是一个非常沉重的话题。
和还在上大学的同学不一样,专业换了也就换了,工作几年的人,丢掉之前几年的“工作经验”,是相当……相当那啥的!?
前面已经说了,文凭其实不值钱,但工作经验值钱啊!尤其是刚毕业之后的那几年,成长是“嗖嗖嗖”的:多少人,一辈子就啃这点成长值,就啃这点老本过日子?真不是乱说,因为很多人的工作,所谓“入行”之后,就是“重复劳动”,本质上就是用劳动时间换工资,劳动者本人的技能是不会增长或者增长得极其缓慢的。
“万事开头难”,最难的阶段你都挺过来了,然后就不玩了,又要去玩个新的,从头开始,这不是“找虐”么?
那是不是我就不支持你转行了呢?
很难说啊!感觉到语言的无力了,我还是讲故事吧,以我自己为例子。
开始学编程的时候,我27岁,毕业5、6年了,已经干了两年律师,然后自己创业开了一个家装公司。做律师,我有律师证,离职前是一大型连锁百货公司(现在都上市了)重庆地区的法务负责人;做家装,从销售、设计到施工售后,我一个人能全扛起来,创业两年,投入无数的时间精力还有金钱,交了两年的“学费”,眼看着已经“出师”了……
那为什么我能抛弃一切,一头扎进IT这个坑呢?
哈哈,其实哪有?我不过是病急乱投医,误打误撞入了这行而已。《折腾》里都写了,我以为做个网站嘛,三五个月就能学会,然后我就可以开始我的“互联网家装”之旅……
如果当时我就知道,一学就是十年,呵呵,怕是我也不敢的。
然而,这就是命啊,一头闯了进来,“一入侯(猿猴的猴?)门深似海”,蹉跎岁月,年华不再。
后悔不?
后悔个屁!
要不是自己掰着手指头算,我都不记得我已经干了十年了。“都没什么感觉,怎么一晃就过去了?”闲的时候,我也纳闷过:我这么折腾的一个人,怎么写代码写啊写啊的就给写安分了呢?
后来有一天我突然明白了:这就对了!这说明于我而言,写代码是一件很“舒服”的事,能让我静下来,能让我舍不得丢不下的事。并不是因为这行钱多活少,干这样要学多少东西啊?我入行三年,收入才差不多能和之前持平;也不是因为干这行光鲜亮丽,做律师西装革履法庭上谈笑风生,逼格比一个土不拉几的码农不知道高哪去了?
我能够沉下心来——其实到后来都没有什么刻意的“沉下心来”,就顺其自然——每天穿着睡衣对着电脑,撸啊撸啊撸代码,乐此不疲,最最主要的原因,是因为“我喜欢”。就喜欢这件事本身,而不是喜欢做这件事带来的名啊利啊之类的东西。
我知道这样说,很多同学会觉得“又他妈的一碗浓鸡汤”!不是特么的为了钱,鬼大爷才愿意……
其实呢,如果你这么想,我可怜你。真的,因为你从来没做过一件你真正喜欢的、做了还有钱赚的事。你做着自己不喜欢做的事,当然必须要用钱来治愈你的“痛苦”。
说到“痛苦”,其实很多人混淆了“痛”和“苦”,或者“累”和“苦”。“唉呀!上了一天的班,好累好烦……”其实,这里说“好苦”,应该更合适一些。都是坐在电脑前,打游戏你怎么就不累呢?都是耗体力,踢足球的时候你怎么不累呢?
关键在于你喜不喜欢!
喜欢做一件事,你就不会觉得苦,做起来要越难越累才越舒服呢。就像打游戏,要不断升级不断加难度,你玩起来才“有劲”;就像我表姐喜欢驴行,要路越远山越抖才越舒服……看在旁边人眼里嘛,这就是有病!得治。
说了这么多,也差不多了,懂的人应该差不多都懂了。
我折腾了那么久,放下了那么多,但我从来没觉得后悔,因为我终于找到了一份我喜欢做的工作——再强调一遍:不是这份工作有多么多么好,而是我喜欢,我我我我喜欢。相比很多人,我觉得我已经很幸运了。一天24小时,8小时睡觉,8小时工作,8小时陪家人,我睡得着觉,老婆安好儿女双全父母健在,剩下人生1/3的时间,我都在做着我喜欢做的事,是不是已经够了?
所以丢掉的那些东西我也不觉得可惜,那是必须付出的代价。因为重点在于“我”喜欢,所以“我”必须去试一下,没法学没人教,别人替不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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